close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

好書推薦



博客來









淬煉心志的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內容的每一個細節卻都令人驚艷

!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是本不錯的專業教科書,誠意推薦給大家看喔!

最新與最多的專業教科書,每日都有特價商品推薦是網路書店購書最佳選擇!

總而言之,它的評價很高,總會覺得彷彿一伸出雙手便能擁抱全世界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曾在博客來 網路書店造成搶購熱潮。

看完心情愉快, 正能量滿滿, 大推! 在網路上很夯,人氣蠻不錯。

真的不錯,內容精彩,好看的專業教科書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全書的內容大意!

購買也很便利,很值得納入購物車,不需要特地跑到外面找。



  • 出版社:五南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7/01/01
  • 語言:繁體中文


看完有一種說不出的感動,剛出版的時候我就已經在看了

博客來,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局,博客來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店歡迎您

商品訊息功能: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博客來網路書店論爭」,這股文化改造運動同時也是社會運動的一環。2004年由國家台灣文學館主辦台灣新文學發展重大事件研討會,「日據時期新舊文學論爭」被票選為第二重大事件,足見此問題之重要。探討日治時期特殊的文化環境,有助於釐清新舊文人不僅是利害競逐,更深層來看是根源自不同的文化意識。

日治時期,一般台灣人並不熟悉北京話,所以賴和、鍾理和、吳濁流等創作白話文都遇過語言轉譯的困境,台語、日語才是日治時期台灣最流行的語言,因此闡釋日治時期各種「文體」的特殊情境亦是本書的重點。而不同文體相互扶持的現象也不容忽視,才能了解日治時期台灣新舊文學論爭的複雜面向。若以目前我們對文言、白話的刻板印象來討論「日據時期新舊文學論爭」,將與史實出入甚大;必須以不卑不亢的態度去論述「日據時期新舊文學論爭」,方可降低歷史偏見,建構更符合台灣實況的新舊文學論爭史。

作者簡介

翁聖?

1963年生於彰化縣埔?鄉,現居板橋市

現職: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語文與創作學系、台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兼台文所所長

教育部中小學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委員

學歷: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

經歷: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委員

輔仁大學、淡江大學兼任教師

1991年獲教育部中小學教師特殊貢獻獎

2005年獲台中教育大學傑出校友

專長及研究領域:台灣文學、台灣儒學、語文教學研究

著作:《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

《清代台灣竹枝詞之研究》

學術論文:〈一九三○年台灣儒學、墨學論戰〉

〈高中國文課程暫行綱要爭議析論〉

〈江亢虎遊臺爭議與《臺游追記》書寫〉

〈《鳴鼓集》反佛教破戒文學的創作與儒釋知識社群的衝突〉









行銷大未來



行銷高手



創意行銷



富業務,窮業務



游擊創意



危機終結Trust Me.實戰輯



如何贏得顧客的心



創新優質服務(B+2CD)



行銷學合訂本



從心行銷:從滿意到愛慕的服務祕訣



行銷計畫與策略個案研究



注意力行銷





  • 出版社:五南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7/01/01
  • 語言:繁體中文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























良夫弄假成真



會員登入



會員登入



傾世太后6:爭霸 (完)



會員登入



藥香 1



相公是獄霸 上



壞壞不解愛:飛來橫愛之二



霸王的淑女:幸福寶藏終回



宅門悍妻:乞兒妻之二



肥妃不好惹 (上)



長相思 卷二 人依舊,終離別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推薦,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討論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比較評比,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開箱文,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部落客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
那裡買,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價格,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特賣會,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評比,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部落客 推薦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臉部辨識科技侵隱私? 美參議員要求立法限制 – 風傳媒



臉部辨識科技(facial recognition technology)現在廣泛地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公共場所如購物中心等,都可以見到。然而,美國政府責任署(US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GAO)對此提醒存有隱憂,並向議員們呼籲,應該注重與加強臉部辨識延伸的相關隱私權問題;儘管美國政府責任署沒有具體確切的提案,但是表達臉部辨識科技需要合法審查。美國參議員弗蘭克(Al Franken)也表示,新的聯邦標準確實是需要的。



美國政府責任署的報告指出,美國現在很明顯地缺乏相關立法,「沒有任何聯邦隱私法清楚明白地規範,臉部辨識科技的商業用途;法律也沒有解決相關利益者提出的重要隱私議題。」

報告發布後,美國參議員弗蘭克發表聲明「現實世界裡,從街角上的監視錄影器、購物中心,到被朋友或是陌生人拍的照片,我們處處都能被臉部辨識科技追蹤。」他認為科技公司應該採用通用的臉部辨識系統標準,同時也呼籲,聯邦政府應制定聯邦標準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同樣的爭議也在英國出現,重視數位著作財產權的非營利組織Open Rights Group總監基洛克(Jim Killock)表示,英國也缺乏相關法律,以保障這類科技功能的使用者權益,「如果私人公司以臉部辨識科技在蒐集我們的照片圖像,我們根本無能為力;《資料保護法》(Data Protection Act)中,取得者經同意後使用我們個人資料,這條根本管不著。」

他也表示,英國資訊委員辦公室(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ICO)應該要確保私人單位及公家單位,不得擅自大規模地監視。在六月,萊斯特郡警方因為利用臉部辨識系統,掃描辨識約九萬名參加節慶的民眾,而遭到議論批評;儘管辨識掃描是為了偵測歐洲通緝犯,萊斯特郡警方的聲明仍受到民眾指責,也讓公共場域隱私權的議題再度浮現。

相關報導
● 生物辨識新境界 掃描手掌血管可付帳
● 生物辨識科技再進化 手機用耳朵解鎖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臉部辨識科技侵隱私-美參議員要求立法限制-風傳媒-073500590.html













日據時期臺灣新舊文學論爭新探



博客來,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局,博客來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店歡迎您


F95079EB7CC86543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hgyq5fc98t 的頭像
    hgyq5fc98t

    博客來開箱文

    hgyq5fc98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